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1984年1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先后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领取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200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在业内首批获得重新登记;2007年7月,按照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更名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目前是广东省唯一一家省属信托公司。 粤财信托自成立二十多年以来一直秉承“稳健务实,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坚持“诚信为本,稳健经营、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经营方针,适时把握金融改革与行业发展的机遇,调整经营战略目标,持续优化经营资源配置,完善决策体系,强化风险控制能力,历经金融信托业六次清理整顿和国际金融风暴的考验和洗礼而不断成长壮大,管理信托资产规模在信托行业中排名居于前列。迄今为止,已到期结束的信托产品全部按合同约定进行了财产分配,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违约现象;实际收益水平全部达到或超过预期,到期清算率和收益兑付率100%,信托资产不良率为零。